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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3610.com关于开展法律服务助推脱贫专项行动的通知
2018-04-23 10:37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市司法鉴定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发挥法律服务工作在助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根据省司法厅下发的《关于开展“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云司发电〔2018〕4号)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开展此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促进保山跨越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服务大局,服务人民。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对政法队伍提出的新要求,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充分调动整合全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资源,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借助“互联网+法治扶贫”载体,着力发挥法律服务在预防法律纠纷、疏解法律风险、提供法律意见、解决法律难题方面的积极作用,为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提供精准普惠、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法律帮助和法律保障,聚力法治扶贫,助推脱贫攻坚。

(二)基本原则

——多措并举,协调推进。将专项行动与各项中心工作和常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不搞重复劳动、不做表面文章。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发动法律服务队伍中的中共党员全员参与行动。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服务并解决好法治乡村建设、村民自治实践中的法律问题。

——整合资源、汇聚力量。针对法律服务资源在全市分布不平衡、在贫困地区发展不充分的情况,打破地域和机构限制,充分调动和整合全市法律服务资源,让每一个贫困地区和每一个贫困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市内均等的贴身、贴心、周到、管用的法律服务。

——完善机制、注重长效。以“万人进千村帮万户”行动为抓手,同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建立健全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的长效机制,无缝对接助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服务机制,推动面向贫困群众的法律服务从解决“有没有”直跨“好不好”,让更多的群众共享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在对贫困县、贫困乡(镇)、贫困村和贫困群众进行普遍式法律体检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找出最急需解决的法律隐患和问题、找对法律难题的症结、找准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的切入点及方式、手段,精准施策、精确发力、精到服务。

——广拓渠道、密织网络。依托法律服务平台体系,依靠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遍及全市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机构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借助互联网和现代化信息媒介载体,密织覆盖全市所有贫困村的实时、全时的法律服务网络,实现法治扶贫无死角、法律帮助无盲区。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专项行动,用三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七个百分百”和“三个决不”的工作目标。

“七个百分工百”即:4个贫困县党委政府律师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23个贫困乡(镇)律师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413个贫困村律师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贫困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回应率达100%;建档立卡贫困户有法律援助需求时受援率达100%;贫困村、贫困户的矛盾纠纷调处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调解协议履行率达95%以上,基层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咨询和免费代写法律事务文书实现全覆盖;贫困县100%拥有1个以上律师事务所和5名以上执业律师。

“三个决不”即:在脱贫攻坚、全面小康的路上决不让一个贫困地区因为法律问题而走错路,决不让一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因为缺乏法律服务而走弯路,决不让一个贫困群众因为法律困难而迷路。

二、工作方法

(一)细分责任,建立一套班子

为确保本次专项行动的顺利推进,市司法局成立“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具体负责统筹推进、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司法局参照设立工作机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开展,确保行动一体推进,取得更大成效。各县(市、区)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情况于2018年3月30日前书面报市司法局公律科。

(二)摸清度数,建立两个名册

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发动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援助机构参与本次专项行动。在全市共安排140名律师(含专、兼职律师和法援律师)、243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110名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参与行动(名额分配见附件二表1)并建立和填报服务团名册(见附件二表2、3、4)。同时建立服务对象(村)名册,涵盖全市413个贫困村。

(三)找准问题,建立三个清单

由县(市、区)司法局牵头,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对全市贫困地区进行一次普遍式的法律体检,掌握全市贫困县、乡(镇)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情况,建立顾问清单(见附件二表5);了解扶贫领域中的法律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见附件二表6);厘清贫困村和贫困群众的主要法律纠纷、难题和法律服务需求,建立需求清单(见附件二表7)。

(四)精确发力,开展七项工作

结合实际,针对扶贫领域、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在法律方面最突出的问题和最迫切的需求,组织开展“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服务零距离”、“公共法律服务微课堂”、“法治文艺大汇演”、“律师发展补短板”、“法律援助零门槛”、“精准调解促和谐”七项工作。

1.“法律顾问全覆盖”。调配全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实现全市贫困县、乡(镇)党委政府和贫困村律师法律顾问全覆盖。切实发挥律师法律顾问的作用,推动建立健全地方性扶贫开发法规,为党委政府制定实施脱贫攻坚政策措施、防范法律风险等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为贫困村和贫困群众就扶贫领域政策资金、易地拆迁、土地流转、劳动就业等问题提供精准法律服务,推动法律顾问参与农村社会治理,预防纠纷,化解矛盾。

2.“法律服务零距离”。围绕“法治乡村建设”,以发挥法治在乡村治理中的关键作用,让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为目标,建立413个贫困村法律服务微信群,打造为贫困群众提供私人定制、贴身不走、时刻在线服务的法律顾问。采用“1+1+1+N+N+A”的基本模式,即一村一群,每群“1名法治村长(律师法律顾问)+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顾问)+1名宣传联络员+N名人民调解员+N名驻村工作队员+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微信服务群名称统一格式为“法润脱贫(XX县(市、区)XX乡(镇)XX村)”,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担任宣传联络员并负责建群,与各贫困村调委会主任共同负责服务群的日常维护,每群有1名律师担任法治村长,和其他村法律顾问配合,开展法治宣传培训,实时解答法律咨询,适时提供法律帮助,进行以案释法,开展线上调解,解决扶贫发展、农村扫黑除恶等领域的法律难题,发现诉讼要求及时办理或接转法援机构承办。在服务能力充足的情况下可邀请其他村民进微信群接受服务。

3.“公共法律服务微课堂”。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针对扶贫领域较为集中的法律问题和农民常用的婚姻、家庭、财产和产业发展等法律知识,录制深入浅出、短小精悍的微课程,通过12348云南法网、司法行政机关“两微一端”和法律服务微信群等渠道,以案释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村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4.“法治文艺大汇演”。调动优势资源,编排优秀法治宣传节目,重点宣传扶贫政策和相关法律问题,开展汇演、巡演,把节目送到村寨山乡,以人民喜闻乐见的方式,让贫困执业群众自觉主动地接受法治宣传教育。

5.“律师发展补短板”。加大对贫困县律师行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对在贫困县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放宽设立条件,对贫困县律师事务所及执业律师给予律师协会会费减收等扶持政策,引导人才向法律服务资源相对薄弱的贫困地区合理有序流动,推动贫困地区扩容律师队伍、补齐短板、加快发展,使律师事业的发展更加平衡、充分。动员全市优秀律师事务所与贫困县律师事务所结对帮扶,共同发展。全市各律师事务所也要在招聘实习人员、辅助人员时优先选用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

6.“法律援助零门槛”。加强贫困村法律援助联络点建设,健全完善村级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开辟法律援助精准扶贫“绿色通道”,推进法律援助和脱贫攻坚精准对接,免除建档立卡贫困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审查,免除受案范围审查,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进一步简化法律援助申请程序,优化受理审查方式,缩短受理审查期限,确保完成“应援尽援”。并通过发放法律援助爱心卡,实行上门服务等形式,让扶贫对象及时获得援助。

7.“精准调解促和谐”。精准排查化解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民间矛盾纠纷,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定期综合分析研判,精细化解民间矛盾纠纷,坚持一事(人)一策,逐一解决问题,逐一跟踪化解。重点排查化解贫困户土地山林、婚姻家庭、住房改建、医疗卫生、外出务工等矛盾纠纷。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处、担任贫困村法律顾问,及时为贫困户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代写法律事务文书等公益法律服务。

三、工作步骤

(一)广泛发动。2018年3月30日前,各县(市、区)要建立完善工作机构,将专项行动要求传达落实到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动员全体法律服务行业积极参与。

(二)周密准备。2018年4月,按照专项行动的要求,组织力量,摸清底数,完成“两个名册”和“三个清单”,依托司法所,确定宣传联络员,完成法律服务微信群的基础数据准备工作。

(三)启动实施。2018年5月举行启动仪式,保山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市司法局将选取隆阳区开展示范行动,营造氛围,扩大宣传。

(四)精准服务。2018年5月——2019年10月,按照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专项行动的要求,结合实际,有序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五)总结提升。2019年11月,进行阶段性总结。2020年继续开展行动,不停滞,不松劲,对标对本,查缺补漏,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建立健全长效服务机制,持续发力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四、任务分工

(一)市司法局公证律师工作科、市律协秘书处(责任人:徐晓霞,联络员:张科远):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专项行动组织开展的检查督导和定期通报;汇总附件二表2并将律师安排至各贫困村;负责“法律顾问全覆盖”、“律师发展补短板”工作的落实;牵头负责“法律服务零距离”工作的统筹推进;负责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参与专项行动数据的收集统计;负责汇总服务情况数据(附件三)。

(二)市司法局基层科(责任人:王晋超,联络员:董治纬):负责督促联系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落实专项行动,负责“法润脱贫”法律服务微信群的建群统筹工作,并汇总完成附件二表8;负责收集汇总附件二表3、4;负责基础数据的收集,安排对全市贫困地区的普遍式法律体检,汇总整理附件二表5、6、7,建立三个清单;负责“法治文艺大汇演”、“精准调解促脱贫”工作的组织开展和信息收集;负责司法行政工作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基层法律服务所参与专项行动数据的收集统计。

(三)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办公室(责任人:李君兰,联络员:刘永青):负责与市扶贫办对接落实全市贫困县、乡(镇)、村名单,建立服务名册;负责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在贫困地区的先行推进;负责12348云南法网与专项行动的平台对接和信息支持工作;负责“公共法律服务微课堂”内容的组织编制和统筹使用;负责“法律援助零门槛”工作的组织开展;负责印制和发放面向贫困群众的法律服务学习宣传资料;负责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参与专项行动数据的收集统计。

(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责任人: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联络员:相关部门负责人):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负责专项行动各项任务的具体推进。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就是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就是做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生动实践。全市广大司法行政机关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敢担当、勇作为,进一步增强历史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全力投入专项行动,务求决战必胜,努力为全市脱贫攻坚贡献力量。

(二)主动汇报,落实保障。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将专项行动纳入脱贫攻坚的整体部署。要积极与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等联动配合、综合施策、共同推进。要积极争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资金保障,提高服务水平。

(三)协同配合,形成合力。专项行动牵涉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机构及人民调解委员会,涉及部门多,服务对象广,参与人员众,工作任务繁,要加强协同攻坚,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层级负责、分级实施、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工作局面,合理有效调配资源、畅通渠道,真正把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最急需的法律服务送到脱贫攻坚的一线。

(四)加强督促,压实责任。市司法局将把专项行动的组织开展情况列入司法行政工作绩效考核的内容,并将工作成效作为对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工作者进行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加强督促落实,严格责任追究,采取“一月一汇总、一月一通报”的形式,定期对行动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地生效,各项目标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各县(市、区)司法局应于每月5日前将附件三的月报表数据填报至市司法局。

(五)强化培训,营造氛围。各县(市、区)司法局要通过专题轮训、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大对参与专项行动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在脱贫攻坚方针政策等方面的培训力度,帮助他们尽快熟悉扶贫政策和农村工作,掌握村情民情,提高工作能力。要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司法行政“两微一端”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专项行动的成效、经验和典型事迹,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充分展示法律服务队伍的社会形象,打造服务品牌。要充分运用表彰奖励、评先评优等方式,鼓励、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投入到脱贫攻坚一线,特别要鼓励和支持青年律师及其他青年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并在行动中识别、培养优秀青年法律服务人才。要及时总结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的长效机制。

(联系人及电话:徐晓霞0875-2218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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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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