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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问责条例》 发挥问责警示作用
2016-08-29 08:26  

 

近日,龙陵县司法局党组召开理论中心组会议,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局党组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问责条例内容和有关精神融入到龙陵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各项工作中,在深入学习的同时,不断探索、总结、创新学习载体和形式。  

会议指出,《条例》的制定,是管党治党的形势所需,是民族复兴的责任所迫,是人心向背的生命所系;为管党治党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武器和法规利器,解决了问责的进一步规范化、具体化这个难题,体现了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性和意志力。《条例》原则鲜明、指向明确、方式具体、程序清楚、要求严格,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遵循。  

会议要求,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深刻领会党中央颁布《条例》的意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一是要大力宣传,把《条例》列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引导司法行政干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深刻把握本真要义,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宣传解读,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要细化措施,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好《实施办法》,进一步分清具体责任、强化问责措施,保证《条例》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三是要严格执行,《条例》不能挂在墙上、锁在箱子里,要结合局党组主体责任体系的完善,充分发挥“问责一例、警醒一片”的作用,持续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警示效应。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之后的又一次党内制度创新,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次深化。大家纷纷表示,将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条例》内容,严格贯彻落实,把“不逾矩”刻在灵魂深处,以反面典型引以为戒,真正让好作风内化为信念、外化为习惯;同时,每名司法行政干警特别是党员干部都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要求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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