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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和2016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6-03-31 14:25   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5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保山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抓好省委〔2013〕20号和市委〔2014〕12、21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整体推进,重点突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狠抓法治宣传教育的落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抓好“六五”普法收官工作,全力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深化各类法治创建活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意见》和省委宣传部、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级和五县(市、区)对应出台贯彻落实意见的文件。认真履行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职责,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整合社会资源,创新宣传形式,营造法治宣传氛围。制定了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工作规则和办公室职责,通过推动各单位制定普法工作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各单位的普法责任。各级工商、税务等部门利用重要时段和节点,集中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税收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发放普法教材5万余份、法治宣传资料100万份,解答法律咨询6000人次;各学校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上法制课286次,举办家长夜校法律知识培训47场,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建设校园法治文化长廊,着重宣传反邪教、禁毒防艾、消防和食品药品安全等内容,让青少年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熏陶;各级各部门举办法制讲座67场,更新法治宣传栏、电子显示屏3700期,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移动数字电视等新媒体平台,播出法治新闻、法治节目、普法公益广告1112期次,发布手机快讯、微信、微博2300条,刊登(转载)法治宣传稿件800余条,做好法治文化作品、产品的传播普及。认真组织实施“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制定了《全市“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明确检查验收内容、对象和方法步骤,统一评分标准,成立了检查验收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并组织实施。9月9~12日,省检查验收组对保山市“六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从反馈情况看,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高度重视,机构制度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普法责任制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多样,法治创建有力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成效明显。法治创建走在全省前列。在开展法治企业、法治学校、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创建基础上,把深入推进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作为重点,学习借鉴红河等州(市)法治创建的做法和经验,结合实际,丰富创建活动内容和形式。腾冲市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龙陵县勐糯镇海头社区被司法部、民政部表彰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截至目前,全市共创建国家级“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2个、省级2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省级13个,使法治创建的过程成为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   

二、狠抓法律服务体系的落实,为社会提供便捷法律服务   

认真落实省、市政府10件惠民实事,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推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注重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工作机制,落实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满足贫困弱势群体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公益法律服务走在全省前列。省、市政府把公益法律服务列入全省、全市2015年10件惠民实事之一。www.3610.com加强对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积极推进公益法律服务工作深入开展,广大律师迅速响应,积极投身为贫困弱势群体提供公益法律服务的活动中。1月,在云南金曦、援边、春裕、吉昌、兰城、德天律师事务所挂牌成立贫困妇女儿童、贫困农民工、贫困青少年、贫困残疾人、贫困老年人和贫困少数民族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站;建立了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牵头组织,6个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站具体负责,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残联、市妇联、市老龄办、市民宗局、团市委7个职能部门相互联动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协调配合,为六类群体中的贫困弱势群众提供精准式、人对人的公益法律服务;拓展区域性、行业性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在云南援边律师事务所(腾冲市)单独成立云南省滇西边境贫困群体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对保山、德宏、临沧、怒江四州市贫困群体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构建了全省“6+1”的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新模式,形成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积极倡导,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主动参与,公益法律服务中心上下联动,城乡区域和重点群体广泛辐射的工作格局,不断扩大公益法律服务的参与度和覆盖面,提升公益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开展公益法律服务6327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200多万元,保证困难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律师工作成效明显。律师担任法律顾问397家,其中,政府法律顾问7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法律顾问368家,乡镇(办事处)法律顾问22家;代理诉讼1797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8325万元;200余人次参加“律师进基层”活动,为公益事业捐款32万元。加大对律师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依法诚信执业。健全完善对实习律师的教育培训、面试考核、入职宣誓等管理和考核机制,严把律师队伍“入口”关。深入开展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公证巡回办证送服务“进基层、到农村”和司法鉴定服务宣传进社区等法治惠民活动,办理公证8559件、鉴定4589件;永鼎司法鉴定中心大力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通过省级资质认定评审,成为全省第三家被认证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新设立了秉中司法鉴定所,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达7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697家,代理法律事务2670件,法律援助1597件,提供法律咨询13090人次。完善法律援助体系,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业务指导,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市两办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实施方案》,对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重点内容及措施作出16项具体安排。印发《关于加强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组织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公益性、便利性专项活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886件,解答法律咨询13667人次。在保山军分区和五县(市、区)武装部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办理案件3件7人,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腾冲市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法律援助“1+1”服务体系(法律援助中心+民办非企业腾冲市法律援助站),下设18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城乡法律服务网络全覆盖。采取发放“公益法律服务便民联系卡”、联合新闻媒体制作法律援助专题节目等方式,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组织开展以案件质量标准、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案件档案规范化管理、经费使用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综合大检查,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业务指导,促进法律援助质量提高。   

三、狠抓刑罚执行的落实,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加强社区矫正保障能力建设,严格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强化教育和监督管理,努力提升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做好报请特赦工作。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全市成立社区矫正支队1个、社区矫正大队2个、社区矫正中队18个,建立矫正小组2587个,2400名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昌宁、龙陵县着力完善衔接、执行等工作制度,强化监管、教育、社区服务、考核奖惩,有效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腾冲市率先实施提级管理,将矫正人员的入矫宣告、解矫宣告等重要执法环节提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开展,提高了刑罚执行的统一性和权威性;18个司法所将指纹打卡器运用到社区服刑人员月报到、教育学习、公益劳动等监督管理环节,体现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界头司法所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方式,建立了社区矫正“界头志愿者协会”微信群,通过“微”帮教、“微”启迪,提高监管效率。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心理辅导、技能培训等8264人次,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加快推进社区矫正教育基地和社区矫正综合矫治场所建设,加快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切实提高信息化管控能力。依托具有土地和场所等综合性资源的民间组织和企业,在隆阳区板桥镇“马王山生态源”和龙陵县龙新乡“老浓茶家庭农场”建立了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帮教示范基地,共占地450亩,设干警值班室、集中教育和技能培训室、心理矫治室、学员宿舍等功能场所,具备为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教育、社区服务,提供心理咨询、就业帮扶和过渡性临时安置等基本功能。基地运行以来,开展集中学习教育10次450余人、心理咨询3次10人、社区服务2次100余人,过渡性临时救助2次4人,取得明显教育帮扶效果,对促进“两类”人员顺利融入社会和预防重新违法犯罪具有重要意义。隆阳区、施甸县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室对112名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咨询,提高了矫治质量。腾冲市社区矫正综合矫治场所投入使用,强化了社区矫正基础保障。www.3610.com与云南移动保山市分公司签订定位手机合作协议,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向社区服刑人员发放定位手机,定位监管全面展开,印发《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办法(试行)》和《社区矫正人员使用定位手机管理规定》,夯实社区矫正科学化、信息化管控基础。依法做好报请特赦工作。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实施办法,坚持严格范围、审慎稳妥、依法进行,加强协调配合,做好对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等四类服刑罪犯实行特赦的报请工作,切实做到不错放一人,也不漏赦一人。加强衔接,落实措施,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各级安帮办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促作用,重点落实衔接登记、档案管理、走访谈话等制度,认真开展预释放服刑人员信息核查和信息反馈,提高管控帮教质量,帮教率91%,安置率96%。   

四、狠抓强制隔离戒毒规范化科学化的落实,场所持续安全稳定   

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安全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政府61号文件精神,实施集生理脱毒期关怀救治、康复治疗期全面康复、回归巩固期融入社会于一体的强制隔离戒毒模式,着力推进管理制度化、工作程序化、标准精细化、设施现代化,努力提高强制隔离戒毒水平。通过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教育、习艺劳动、社会力量帮教等措施,为戒毒人员回归社会、自食其力创造有利条件。建立了5个强制隔离戒毒后续照管工作站,对解除强戒人员进行有效管控和持续帮扶。加快推进戒毒场所改扩建建设,争取资金2200多万元,主体工程投入使用。   

五、狠抓信息化和基层基础建设的落实,增强基层保障能力   

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提高网络利用效率,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深入开展“一乡一法律服务所、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公示牌”工程,逐步实现基层法律服务在农村地区全覆盖。加快硬件部署和系统安装调试,完善远程探视、远程亲情帮教、远程心理矫治、远程法律服务和远程法律援助功能,五县(市、区)开通远程探视帮教系统,开展远程探视和远程亲情帮教,提升了监狱服刑人员教育改造质量。赋予“施甸经验”新内涵,抓好在全市推广的深度和广度,继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为社会和谐稳定守好第一道防线。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3372件,调解成功13216件,成功率98.8%,调解协议涉及金额7540余万元。构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的基层大调解工作格局被市委政法委列入“十个走在全省前列”。制定了《“构建基层大调解格局”走在全省前列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市基层司法行政暨“大调解”工作会议,明确工作目标、措施、步骤和要求,形成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一盘棋,合力推进工作;龙陵县制定《“构建基层大调解格局,实现大调解工作新跨越”实施方案》,完善了大调解工作协调机制,在县司法局和10个乡镇成立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村(社区)成立社会矛盾调处工作站,健全了人民调解工作网络;隆阳、施甸、腾冲大调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将“6995”信息平台等有效载体融入各级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工作中,进一步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资源,加强联系配合、相互沟通,不断探索和完善检调对接、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与市检察院联发《关于开展“检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检调对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规范检调对接工作,促进检调对接工作健康发展;隆阳区司法局在区人民法院和板桥、辛街、蒲缥、潞江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实现以专(兼)职调解力量与法院专业审判力量的紧密结合,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效率。五县(市、区)深入开展“化疑难积案,促平安和谐”和重大矛盾纠纷隐患集中排查化解等专项行动,化解积案48件,调解农民工工资、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等热点难点纠纷1667件。拓展大调解工作领域,在物业管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领域建立人民调解组织,把人民调解工作延伸到群众生产生活方面,使“枫桥经验”深入民心。深化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三个一”工程,积极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向边远贫困地区、村寨和少数民族地区延伸。腾冲市在“三个一”工程全覆盖基础上,建立了“一乡镇一法律服务所,一乡镇一法律顾问,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一村(社区)一法律服务点”的城乡法律服务体系,选派23名律师和58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239个乡镇、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矛盾纠纷调解,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六、狠抓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为法治保山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大讨论活动和“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为契机,着力加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重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努力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与司法行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采取集中学习、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讨论交流等方式,切实抓好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市委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等重点内容的学习,真正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动专题教育、大讨论活动和“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深入开展。坚持把学习贯穿始终,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领导带头,主要领导带头学习、带头专题研讨、带头讲党课、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清理“责任清单”、“权力清单”、“负面清单”,以上率下作示范,单位和个人列出了“三个清单”,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专题教育成效明显。坚持边学习边讨论边整改,以“比”有对象、“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超”有方向定措施,定责任,局党委确定公益法律服务、法治创建活动、构建基层“大调解”格局3项具体工作实现新跨越,走在全省前列。制定了“比学赶超”目标责任书并扎实开展,大讨论活动基本达到目标。认真组织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走访农户115户484人,做好走访记录和撰写民情日记、心得体会,帮助挂钩村解决公共卫生、文化广场路灯建设等资金、项目,挂钩帮扶取得阶段性进展。积极参加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书画摄影和文艺竞赛,丰富干警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推进。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逢会必讲;认真落实党委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通过学习党章、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观看警示教育片、廉政谈话,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干部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和深入治理“为官不为”以及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等措施,大力加强司法行政机关政风建设、戒毒系统警风建设和法律服务行风建设;举办律师、公证员、司法所长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法律服务工作者业务技能。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全面清理市司法局行使的行政处罚类、行政检查类等权责清单23项,将行政职权及其设定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的责任等,以清单的形式列示。重视和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调整局机关2个党支部组成人员,巩固保山市律师协会党总支及所属3个党支部的组织建设,组建“保山市司法鉴定协会党支部”、“保山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和人民调解员协会党支部”和“云南省公证协会保山办事处党支部”,认真做好党支部名称规范和第一书记、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选派,隆阳区、腾冲市司法局所属律师事务所建立了3个党支部,施甸、龙陵、昌宁县党员律师纳入县司法局党组织管理,调整、组建基层党组织后,各级党组织关系进一步理顺,扩大了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面,增强了社会组织党员归属感。认真开展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双推进”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方案,加强调研指导,解决挂钩联系村党员活动室建设资金和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双推进”工作有序推进。   

2016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的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市委三届六次全会、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和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忠诚履行司法行政职责、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为着力点,深入推进平安保山、法治保山和过硬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十三五”全市经济社会良好开局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一、强化风险防控,推进平安保山建设   

(一)进一步加强监狱工作。坚持把教育改造罪犯作为监狱工作中心任务,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积极推进监狱内部精细化管理,严格刑罚执行,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抓好监狱安全稳定工作。   

(二)认真做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坚持把对戒毒人员的教育戒治作为戒毒工作中心任务,切实提高教育矫治工作水平;扎实开展“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年活动;全面完成收治任务,认真执行强戒人员教育矫治工作纲要;全面推行艾滋病等特殊类人员的集中管理,建立健全防治工作体系;完善后续延伸管理,完善衔接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稳定各项制度,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和戒毒人员人身安全。   

(三)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全面落实社区矫正任务,提高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水平;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规范社区服刑人员工作档案和执行档案,严格履行审批职责,确保工作流程规范运行;研究制定预防和处置社区服刑人员虚管、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等有关问题的意见;实现全市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全覆盖,发挥基地职能作用,统一行使宣告、奖惩、审批等执法权,创新方式方法,提高教育矫治实效;继续推进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择优向社会购买服务,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提请市人大法工委专项调研社区矫正工作。落实衔接管控等措施,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四)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以劳资、医疗、环保、金融、民间融资借贷等领域为重点,加大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力度,防止经济问题演化为社会问题;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和排查制度,完善信息收集、报送、分析制度,提高矛盾纠纷调解率、成功率和协议履行率;组织开展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选好配强村级人民调解员;巩固村(居)、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大力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和组织队伍建设;完善“三调联动”工作体系,健全“三调对接”平台和衔接配合机制,巩固提升“施甸经验”;实现县(市、区)人民调解“以案定补”、“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全覆盖,进一步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二、提升能力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服务扶贫攻坚、“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围绕加快建设“五基地一中心”,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大力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力争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加强和创新律师教育培训和交流机制,鼓励律师事务所规范化、规模化发展;继续深入开展律师队伍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律师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正确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坚定不移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在律师队伍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努力提高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和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的日常监管;指导市律师协会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公证工作联动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严格质量管理,提升公证公信力。   

(二)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拓展民生领域法律服务,积极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调整充实法律援助专家库,建立法律援助人才库,提高办案专业化水平;推进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大厅)规范化建设,完善功能区域和无障碍配套设施,优化服务环境;规范“12348”法律服务专线的运行和组织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规范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   

(三)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督促做好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工作,畅通司法鉴定援助服务绿色通道。   

(四)认真做好国家司法考试相关工作。   

三、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保山建设   

(一)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突出宪法宣传教育,系统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工作机制,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规范化、经常化;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推进法治示范校园创建工作;认真做好“七五”普法规划编制和全国全省“六五”普法先进县(市、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推优工作;筹备召开会议,总结表彰“六五”普法工作,启动实施“七五”普法规划。   

(二)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制定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工作规则和工作职责,明确专项组办公室职责,建立联络员联系机制,发挥专项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等职能作用;制定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细化执法部门、单位重点法律法规宣传目录,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建立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组织开展好普法考试、法律知识竞赛、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常规工作。   

(三)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开设“法治在线—以案释法”栏目,开展释法说理和警示教育。   

(四)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争创“法治县(市、区)先进单位”国家级1个、省级1个。   

四、积极破解难题,推进司法行政改革   

(一)深化监狱制度改革。严格刑罚执行,完善罪犯教育改造工作机制、狱政管理制度和监狱执法办案责任制,深化狱务公开,深化监狱体制改革。   

(二)深化社区矫正制度改革。提升社区矫正保障能力,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促进社区矫正社会化。着力解决社区矫正执法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和与法、检、公衔接机制以及规范化建设问题,增强监管实效。   

(三)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配套制度,构建律师与司法人员的新型关系,健全完善律师执业诚信档案制度。   

(四)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全面开展申诉法律援助工作,积极推进法院、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合作建立法院、检察院派驻值班律师制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提高法律援助保障能力。   

(五)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健全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实现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的有机衔接。   

(六)积极做好人民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相关工作。   

五、着力补齐短板,夯实基层基础建设   

(一)加大基础性保障力度。通过落实政法专项编、争取地方行政事业编和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等方式,逐步解决基层人力不足的问题。加快推进县(市、区)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改善办公条件。加大市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力度,创建10个市级规范化司法所。   

(二)加强律师行业机构和队伍建设。力争律师队伍突破200人,逐步解决施甸、龙陵、昌宁一县一所的问题。   

(三)重点打造腾冲市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永鼎司法鉴定中心。加大软硬件建设力度,以点带面,推动全市法律援助和司法鉴定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积极配合,推动司法行政网、监狱网、戒毒网“三网合一”,推进信息数据共享;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启动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在用业务系统升级改版工作,实施远程探视帮教系统延伸至监区、司法所试点工作和人民调解系统全面推广工作,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与科技的深度融合;强化法律援助舆情分析预警作用,建立并执行基础数据报送制度。   

六、坚持从严从实,推进过硬队伍建设   

(一)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强化政治自觉,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科学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二)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纪律教育,加大督查力度,使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加强执法检查,规范执法行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促进党员干部作风整体转变。   

(三)全面完成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年度学习轮训任务。健全在职干警教育培训体系,加强一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技能培训,增强专业素养,提高履职能力。   

(四)全面从严治党,把党建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要求相融合。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等制度,对机关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分类指导,分类制定考核标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尊崇党章,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健全完善干部监督管理措施,完善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配套的检查考核和奖惩办法,坚持制度制定与执行的“知行合一”。强化党内监督,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确保司法行政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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