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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司法局深入腊勐司法所指导社区矫正工作
2017-05-16 15:02   龙陵县司法局

5月5日,龙陵县腊勐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中学习教育,龙陵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孝昌、社矫大队负责人郭平、基层股股长夏洁指导了本次集中学习教育,对司法所从严从实、高效有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明确了要求,指明了方向,提出了希望。  

会上,社区矫正大队负责人深刻阐述了社区矫正人员增强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并从端正学习态度、切实服从管理、加大监管力度等方面,通过举例子、讲案例,深入浅出地给社区矫正人员上了一堂“提神课”“警醒课”,让他们紧了纪律、提了精神。  

陈孝昌局长强调了对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的严肃性和纪律性,对社区矫正人员明确提出了“三个一”的要求:一是要强化一个意识。社区矫正人员要增强身份意识,认清自己身份,摆正自身位置,进一步了解国家社区矫正工作方针、政策,了解社区服刑人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明确改造方向,端正改造态度,认罪服法,消除疑虑,悔罪自新,坚定改造信心,争取光明前途,努力把自己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有用之才。二是要珍惜一个机会。社区矫正人员本身是罪犯,因为表现突出,党和国家给予了信任,让大家接受社区矫正,社区矫正人员要珍惜监外服刑的机会,合理地谋求自我发展,服从社区管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社区服务,认真接受思想教育,做一个对家庭和社会有益的人。三是要遵守一个规定。社区矫正是改造社区服刑人员的有效手段,通过严肃的纪律约束,严格的考核监督,及时的奖励与惩罚,逐步矫正社区服刑人员的恶习,从而养成良好的习惯,并顺利回归社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社区矫正人员必须无条件遵守社区矫正规定,不仅要服从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管理,而且,还必须接受人民警察、村委会、社区矫正志愿者和帮教人员的教育监督,共同维护正常的社区矫正秩序。  

会上陈孝昌局长还对社区矫正人员提出了殷切希望,希望他们一定要珍惜政府给予的机会,服从社区矫正的管理规定,树立重新做人的勇气,不辜负社会和家庭的期望。  

学习教育结束后,陈局长特意留下四个特殊矫正人员,根据他们的思想和行为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个人谈话教育和心理矫正。通过此次集中学习教育,增强了矫正人员的认罪、悔罪意识和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意识,达到了预期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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