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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6-09-01 16:33  

 

根据云南省司法厅工作安排,www.3610.com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将于2016年9月5日—8日颁发参加2015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依据《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规定,合格人员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时,须进行首次年度备案。请领证人员在云南省司法厅网站(http://www.sft.yn.gov.cn)自行下载《<法律职业资格证>年度备案登记表》,认真如实填写,携带备案登记表、准考证、成绩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www.3610.com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签字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如意巷89号(www.3610.com司考办)  

联系人:李秀华   联系电话:2218916  

保山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0一六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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